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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吉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5

吉建协〔2023〕27号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总结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吉林省建筑业协会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吉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活动。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学习交流活动,使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贯穿始终、持之以恒,推动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常态化、规范化,做到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控,有效防范施工伤亡事故。通过组织学习观摩,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以促进全省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并

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企业在本年度和上一年度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申报的建设工程项目在吉林省境域内,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及施工许可手续齐全。

(三)申报的建设工程项目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的全过程,始终严格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建筑施工安全及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各项规定。

(四)申报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中,没有发生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而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行政处罚。

(五)申报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中,未发生一般及以上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扬尘、噪音、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筑垃圾等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大气环境污染的情形。

(六)对于已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活动的市(州)所申报的项目,应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面成绩突出,可在市(州)范围内组织学习交流活动的项目。

(七)不得使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淘汰和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八)申报省级的建设工程项目应为主体工程形象进度达到50%、不超过70%的在建工程。

(九)建设工程项目规模和造价要求:

1.房屋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

三、申报资料

(一)《吉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活动申报表》。

(二)申报企业情况: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创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情况:

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建设地点、结构类型和工程规模,合同工期、实际开工日期和已完工程形象进度。

(2)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定期开展施工阶段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

2.安全管理情况

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的建立和相关制度的执行,用于安全检查、评估、教育等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

3.文明施工情况

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化体系的建立和相关制度的执行。

4.介绍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情况的照片(不少于20张,应有全景和局部特写,并在照片下配文字说明)。

5.对于已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活动的市(州)所申报的项目,应提供获市(州)协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交流证明材料。

(四)安全标准化工地经验交流资料(1500字以内),反映该施工工地特色鲜明、务实管用、成效显著等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与创新情况。

(五)反映项目安全标准化工地现场实况的视频资料(5分钟)及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亮点 PPT。

四、报送方式及要求

(一)纸质版资料

申报资料(一)至(四)项(封面见附件5)

(二)电子版资料

建立一级文件夹,重命名为企业简称+2023AA

1.将申报资料(一)至(四)项合并成一个PDF文件,重命名为:1.单位简称+资料

2.将视频材料重命名为:2.单位简称+视频

3.将PPT重命名为:3.单位简称+PPT

将电子版资料拷贝至U盘,连同纸质版资料报送至吉林省建协质量安全分会。

五、评价程序

(一)吉林省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组建复查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二)复查工作完成后,组织召开终评会议,听取复查组专家的情况汇报。邀请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全程参与现场复查和终评会议,并对评价情况进行审议。复查评分90分及以上的,可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学习交流。

(三)对于拟通过评价的“吉林省安全标准化交流活动”项目名单在吉林省建筑业协会网站和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的问题须作认真核实及处理。评价结果经报省住建厅审核同意并备案后予以公布。

8月11日前,根据申报项目的进度,随时申报随时受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沫、张凯瑞

联系电话:0431-89567007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伟峰东樾11号楼2801室


附件:1.吉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活动管理办法

         2.吉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活动申报表

         3.吉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活动申报资料封皮和装订要求

         4.吉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活动申报视频及PPT内容和要求

         5.吉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活动申报汇总表






吉林省建筑业协会

2023年5月15日



                             

                 

附件1:吉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活动管理办法.doc

附件2:吉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活动申报表.doc

附件3:吉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活动申报资料封皮和装订要求.docx

附件4:吉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活动申报视频及PPT内容和要求.doc

附件5:吉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活动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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