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协〔2023〕10号
各会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吉林省建筑业协会现组织开展2023年吉林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
二、申报要求
1.会员企业本着自愿原则参加评价。
2.申报成果基本要求:2021年以来开展的小组活动;具有“小、实、活、新”特点;按照中国质量协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的要求进行活动总结,突出工具应用和活动效果,重视活动过程的记录和凭证。
3.如发现抄袭或剽窃成果,其小组及所在企业将取消评价资格,通报批评并作不良记录处理;倒装成果取消评价资格。
4.将成果word版(要求详见附件3)与成果PPT版、申报汇总表拷贝至U盘,连同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一并报送至省建协。
三、其他事项
1.本次评价不收取任何费用。
2.评价专家组将对申报成果进行评价,按照得分排序,分为Ⅰ类、Ⅱ类成果,并予以公布。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 峰
联系电话:0431-82752560
邮 箱:772275317@qq.com
协会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伟峰东樾11号楼2801室
附件:1.2023年吉林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申报表
2.2023年吉林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申报汇总表
3.2023年吉林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成果格式及要求
吉林省建筑业协会
2023年3月23日
附件1.2023年吉林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申报表.docx